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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排村召开早稻生产及国家粮食补贴政策

    信息发布者:李优龙
    2022-02-24 14:57:30   原创

    近日,指导“三农”工作的本世纪以来第19个中央一号文件发布。一号文件直指“乡村振兴”,其中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是必须牢牢守住“两条底线”。眼下的春耕备耕,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俗话说,“春耕深一寸,可顶一遍粪。春耕不肯忙,秋后脸饿黄”,足以说明春耕的重要性。农业是人类衣食之源、生存之本,是一切生产的首要条件,我国一直都是农业大国,春节后,一年一度的春耕备耕也进入了关键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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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王母渡镇组织各村书记召开早稻生产工作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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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母渡镇组织镇村两级干部召开早稻生产工作调度会


    二、宣传动员,凝聚工作合力

        召开动员户主会,发放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宣传粮食生产政策,引导群众参与早稻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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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王母渡镇各村召开户主会宣传早稻生产政策




    四、紧盯目标,确保任务完成

       紧盯2022年粮食生产任务,全镇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稳定在3.97万亩,粮食总产稳定在1.32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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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奖补兑现,落实督查考核

    (一)支持鼓励发展种粮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对合作社大户发展双季稻种植的,财政给予以下奖补政策(早稻先行奖补50%,晚稻再奖补50%):


    (1)对种植500亩(含)以上的,奖补400元/亩;种植300亩(含)以上的,奖补300元/亩;种植200亩(含)以上的,奖补260元/亩;种植100亩(含)以上的,奖补120元/亩;种植30亩(含)以上的,奖补100元/亩。符合产业扶贫基地奖补条件的,可同时享受产业扶贫基地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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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为提高水稻种植机械化水平,对2022年度新购买稻田翻耕轮式拖拉机(履带式拖拉机)、中型翻耕机和育秧、插秧机、抛秧机、收割机、烘干机等水稻育秧、翻耕、播种、收割、烘干等机械设备,除享受国家购机补贴政策外,区财政再按同等标准奖补,并取消每村不超过2台的数量限制。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购买,并组建农机服务队开展代耕等社会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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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支持标准化集中示范育秧点建设,每处集中示范育秧点秧田面积达3亩(含)以上的,继续对育秧点按秧田面积每亩奖补600元。

    (4)支持30亩以上种粮大户开展湿稻谷烘干。区内单季种植水稻30亩以上的大户与区内湿稻谷烘干企业签订合同的,在不超过该种粮大户实际种植面积合理产量范围内,按湿稻谷实际烘干量奖补160元/吨。

    (5)严格执行国家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做到应收尽收。支持区内国有粮食购销公司、大米加工企业等粮食收购主体与区内粮食种植大户签订粮食收购协议,并下乡村、田头直接收购粮食。对按国家保护价及以上价格收购区内粮食的区内粮食收购主体,按实际收购数量每吨奖补80元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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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充分利用土壤富硒自然条件,大力发展富硒优质大米,创建“富硒大米”品牌,提高品牌效益。支持区内粮食加工企业发展订单种植,对获得富硒大米认证的企业,区财政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含上级相关补助);对获得富硒认证的其他农业生产、加工企业,可同等享受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含上级相关补助)。

    (三)严格督查考核。王母渡镇将防止耕地抛荒稳定粮食生产工作纳入各村和责任干部个人的年度绩效考核。镇将对各村完成早稻播种面积进行考核;将防止耕地抛荒稳定粮食生产工作列入镇政府日常督察内容,与乡村振兴工作同督查、同考核,督查结果作为各村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春风吹绿草,布谷劝春耕。正值春耕时节,人勤春来早。粮食生产奖补政策多,抓粮食生产既能享受优惠政策,又能端牢自己手里的饭碗,广大父老乡亲还不抓紧时间搞起来,一起来种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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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排村宣(建设美丽和谐家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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