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上午县林业局两位专家来所里对黄麂进行全面检查并对腿部伤痕作了相应处理,当场表示,黄麂没有明显硬伤,符合放生标准,在派出所民警协同下,两位专家选取了有利生存的山地对黄麂进行了放生,让黄麂回到了自己的家园。(黄麂,俗名:麂子,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
森林公安提示: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任何人非法猎杀都将受到法律严惩!
来源:赣州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