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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赣县所有餐饮业全面恢复营业(含宾馆、酒店、餐馆、早餐店、夜宵店等) 聚焦赣县

    信息发布者:李优龙
    2020-03-09 06:36:52   转载
    全区各餐饮服务单位:
    根据赣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全面恢复餐饮业正常营业的通知》(赣市新冠指字﹝2020﹞39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我区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实行有序复工营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全区所有餐饮经营单位(含宾馆、酒店、餐馆、早餐店、夜宵店等)全面恢复营业。鼓励提倡线上经营。


    二、全面开放包厢经营,大堂用餐桌不拥挤,大型宴会暂缓。


    三、餐饮从业人员原则上优先使用本市本区人员,暂不聘用疫情高、中风险地区人员和入境人员。


    四、经营者本人和从业人员要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建立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制度,如实填写返岗人员情况登记表,每天对从业人员进行身体健康检测,并做好记录,严禁带病上岗。

    五、做好健康排查,打印《新进入(返回)赣州人员健康状况申报平二维码》(见附件1)张贴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提醒顾客微信扫码验证。体温超过37.3℃的人员一律不准入店。 


      六、每天坚持对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进行两次全面消杀防疫。加强通风换气,在天气条件合适的情况下,应多开门开窗,保证室内空气流通。


    七、做好餐饮具的清洁消毒,做到“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一菜一公筷”,场所内配备有效的速干手消毒剂,纸巾更换为酒精消毒湿巾。


    八、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规范操作,不购买野生动物或未经检验检疫的畜禽生鲜肉品,加工食物时注意生熟分开,食物应保证新鲜、清洁、卫生,过夜食品不得供应。


    九、各餐饮单位可先行开业,但要在24小时内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报备。报备方式:在所在地市场监管分局办事大厅领取《赣县区商业网点复工备案表》或向赣县区餐饮行业协会领取,餐饮行业协会提供报备咨询服务。


    赣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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